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决定修改但暂时保留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未列入《丽水市交通运输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经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但暂时保留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备注 |
1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丽水市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丽交〔2016〕146号 | |
2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丽交〔2018〕95号 | |
3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农村道路客运、巡游出租车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及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丽交〔2018〕74号 | |
4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通知》 | 丽交〔2018〕112号 | |
5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丽水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状况建设单位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丽交〔2019〕106号 | |
6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丽交〔2021〕127号 | |
7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丽交〔2016〕185号 | 公路服务站的创建任务已经完成,但建设标准和创建要求仍适用于“十四五”期间 |
8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丽水市经济与信息化局 丽水市公安局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丽交〔2023〕 94号 | |
9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十四五”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丽交〔2023〕108号 | |
10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 | 丽交〔2023〕113号 |
附件2
决定修改但暂时保留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目 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备注 |
1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公交IC卡优惠及公务卡发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丽交〔2013〕0363号 | 拟修订 |
附件 3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1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丽交〔2014〕134号 |
2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 丽交〔2014〕147号 |
3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丽水市经济与信息化局 丽水市公安局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方案》的函 | 丽交〔2019〕74号 |